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的中国履约科学机构。
CITES是一个政府间国际贸易公约,于1975年7月1日正式生效,旨在确保物种的国际贸易不致危及野生动植物的生存。截止2023年3月,共有184个缔约方。CITES要求每个缔约方有至少一个科学机构和至少一个管理机构。CITES于1981年4月8日对我国正式生效,1982年在中国科学院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作为履约的科学机构,在原林业部(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作为履约的管理机构。
CITES通过许可证制度来控制物种的国际贸易。依据保护程度的需要,CITES将物种列入三个附录之一:
附录Ⅰ:濒临灭绝的物种,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科研交换、繁殖研究等)才允许其标本的贸易。
附录Ⅱ:不一定临近灭绝的物种,但贸易必须受到控制以避免对其生存不利。
附录Ⅲ:至少有一个缔约方提出要求其他缔约方予以协助控制贸易的物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由委员会和办公室组成。办公室挂靠在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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