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成立于1980年4月,是水利部在海河流域、滦河流域和鲁北地区区域内的派出机构(正局级),代表水利部在流域内依法行使海河流域水利战略规划的制定、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农村水利水电监管指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履行流域防总职能等水行政管理职责。并直接管辖流域内重要控制性水利工程,包括潘家口、大黑汀、岳城三座大型水库,922公里河道,1554公里堤防和各类水闸55座。
2010年,水利部授权海委对内蒙古高原内陆河东部流域实施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涉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赤峰市、二连浩特市和河北省张家口市,面积约21.48万平方公里,海委管辖面积扩大至53.54万平方公里。
海委机关内设16个部门,下辖4个正局级单位: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山东德州)、引滦工程管理局(河北迁西)、海河下游管理局(天津河西)、漳河上游管理局(河北邯郸),1个副局级单位:水文局(天津河东),7个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和2个直属企业,在职职工3200余人。
海河流域主要由海河、滦河和徒骇马颊河三大水系组成,其中海河水系包括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黑龙港及运东地区等河系。海河流域主要包括京、津、冀及晋、豫、鲁、蒙、辽的部分地区,总面积32.06万平方公里。
海河流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分为高原、山地和平原三种地貌类型,高原和山地面积占59%,平原面积占41%。流域降水时空分布严重不均,1956~2000年多年平均降雨量535毫米。流域局部干旱、洪涝灾害易发多发,历史上曾多次遭受洪水灾害,如1917年、1939年、1963年、1996年洪水,都造成巨大灾害损失。
海河流域1956-2000年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70亿立方米,现人均水资源量不足240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的12%,是七大流域中人均水资源量最少的流域。根据2001~2015年水文系列分析,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为120%。流域水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经济社会发展大量挤占生态环境用水,地下水超采严重,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流域防洪保障能力不足,骨干河道及主要支流治理缓慢,蓄滞洪区建设滞后、启用难度大,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整体偏低。流域综合管理亟需加强,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水治理仍然乏力,流域管理的水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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