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门户网站,开设有动态信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水旱灾害防御、公众互动等版块。机构职能:
1、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规划。负责全区水利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提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4、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6、负责全区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设区市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7、负责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及技术推广;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江河、水库、河口、海岸滩涂、海堤的治理和开发。负责组织国际界河水利工程规划编制和建设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
10、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
11、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
12、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13、对全区水文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4、负责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15、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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