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又称“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10月。是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司法部备案的环境资源法研究机构,同时也是自筹资金为社会提供环境法律服务的民间环境保护团体。其成员由中国政法大学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教学的教授、副教授为主,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法律和技术专家、学者、律师和研究生兼职组成。中心的主要活动领域:通过开办免费的污染受害者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接待污染受害者的来信来访,为污染受害者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免费对律师和法官进行环境法律实务培训,建立全国的环境律师网络;组织举办国际及全国性环境法实施研讨会,促进环境法实施方面的国际和国内交流;开展环境法律研究,完善中国环境立法。在帮助污染受害者的同时,中心还承担了国家和地方的多项研究课题。其中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自然保护区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循环经济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推动了一些新的环境法律制度的建立。